使用錄影功能
有了 LG webOS TV,您可使用錄影功能。
使用即時錄影
  1. 連接 USB 碟碟 或 USB 記憶體至 USB 連接埠。
    建議您錄影至 USB HDD。
  2. 在觀看即時廣播期間,按滾輪 (OK) 按鈕。
  3. 按螢幕左角的 開始錄音開始錄音 按鈕。
  4. 如果您想停止錄影, 按 停止錄音停止錄音 按鈕。

錄影畫面錄影畫面

有關錄影的注意事項
錄影時,按滾輪 (OK) 按鈕以顯示錄影資訊。
錄影時間可於錄影開始前設定。
如連接多個 USB 儲存裝置,系統將會自動選擇最後一個錄入的儲存裝置。
USB HDD 內必須有最少 1 GB 分區容量。
USB 記憶體必須有最少 4 GB 分區容量。
錄影時間視乎 USB 儲存裝置的容量而有所不同。
首次使用 USB 記憶體錄影的時候,電視將會進行一次效能測試。測試完成後才能開始錄影。
由於採用了內容保護技術,已錄影的視頻不可在個人電腦或其他電視產品播放。另外,如電視的視頻電路被替換,視頻亦無法播放。
不要於錄影時移除 USB 纜線。
如您於錄影期間強行關閉電視,錄影內容可能無法儲存。請於關閉電視前停止錄影並檢查節目是否已完成錄製。
如果 USB 儲存裝置故障,可能無法正常完成錄影。
使用 USB 集線器或延長纜線時,裝置可能無法運作或正常運作。
儲存裝置可用於錄影以外的其他用途,因此錄影可能因裝置空間不足而中斷。 建議使用空間足夠的儲存裝置錄影。
在錄影時您可觀看其他節目或使用其他功能。 但模擬廣播訊號則不能同時錄影及觀看。
(此功能只適用於指定型號或指定國家/地區。)
可設定項目會視乎型號可能有所不同。
錄影進行期間部份功能有機會無法使用。
如果透過輸入來源錄影,連接至 COMPONENT INHDMI IN 的頻道將無法錄影。
(COMPONENT IN 連接埠只能在某些型號使用。)
如使用 USB 裝置錄影,Bluetooth 和 USB 連接埠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短於 10 秒的錄影內容將無法被儲存。
您可以在同一硬碟上儲存多達 600 項內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