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勿在機器中烘乾未清洗的物品。
沾染到食用油、植物油、丙酮、酒精、石油、煤油、去汙劑、松節油、蠟、去蠟劑等物質的衣物,使用乾衣機前,應先浸泡於水中,以洗劑清洗過後再使用本產品烘乾。
請避免在乾⾐⾏程結束前停⽌產品運轉,若停⽌運轉,務必將筒內所有⾐物取出散熱。
諸如發泡橡膠(乳膠發泡)、浴帽、水紡織品、膠製品和裝有發泡橡膠墊的衣服或枕頭物品不應在機器中烘乾。
衣物柔軟精或類似產品應按照衣物柔軟精說明書的規定使用。
請從⼝袋裡取出所有物品,例如打火機和火柴。
已使用過工業化學藥劑洗滌過之衣物,不適用於本乾衣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