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各種錄影功能
有了 LG webOS TV,您就能使用多種錄影功能。
使用 Instant Recording (即時錄影) 功能
  1. 將 USB HDD 或 USB 隨身碟連接至 USB 連接埠。
    建議您錄製到 USB HDD。
  2. 觀看即時播放的節目時,請按下滾輪(確認) 按鈕。
  3. 按下畫面左側的 開始錄影開始錄影 按鈕。
  4. 如果您想停止錄影,請按下 停止錄影停止錄影 按鈕。

錄影畫面錄影畫面

錄影時的注意事項
錄影時,按下滾輪(確認) 按鈕可顯示錄影的相關資訊。
可在錄影開始之前設定錄影時間長度。
如果連接了多個 USB 儲存裝置,則系統會自動選擇上次錄製的儲存裝置。
USB HDD 分割區至少要有 1 GB 的可用容量。
USB 隨身碟至少必須有 4 GB 的分割區大小。
錄影時間可能會視 USB 儲存裝置的容量而異。
使用 USB 隨身碟進行第一次錄製時,電視會執行效能測試。只有在測試完成後您才能開始錄製。
由於所採用的內容保護技術,錄製的視訊無法在電腦或其他電視機型上播放。此外,若電視的視訊電路遭到取代,則無法播放視訊。
錄影時請勿拔除 USB 纜線。
如果您在錄影時強制關閉電視電源,錄影的內容可能不會儲存。最好的做法是停止錄影,檢查節目是否錄製成功,然後再關閉電視電源。
如果 USB 儲存裝置故障,可能就無法正確完成錄製。
使用 USB 集線器或延長線時,USB 裝置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儲存裝置可用於錄製以外的其他用途,因此錄製可能會因為裝置空間不足而中斷。 建議您針對錄製使用具有充足空間的儲存裝置。
錄影期間,您可以觀看其他頻道或使用其他功能。 不過,當類比頻道在進行錄製時,您無法觀看該頻道。
(此功能僅適用於特定機型或特定國家/地區。)
可設定項目會因機型而有所不同。
錄影進行時部分功能可能無法使用。
透過輸入錄影時,不會錄製連接到 COMPONENT INHDMI IN 的頻道。
(COMPONENT IN 連接埠僅適用於特定型號。)
使用 USB 裝置進行錄製時,Bluetooth 與 USB 連接埠可能無法正常運作。
系統不會儲存少於 10 秒的錄影。
您可以在單一磁碟中儲存最多 600 段內容。